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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宇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刑事法律领域的研究及实践,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涉黑犯罪、侵权犯罪等。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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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观点

刑事律师会见时如何有效缓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

绝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都是初犯、偶犯,被羁押后心理往往容易出现急躁、伤心等情况,压力较大。一名合格的刑辩律师必须充分认识到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况并做好相应的心理疏导工作。心理疏导和法律支持同样重要。

1、给予犯罪嫌疑人倾诉的时间和机会

刑辩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唯一可以“信任的自己人”,在见到律师时容易痛苦、激动,尤其是第一次会见时,很多犯罪嫌疑人均会痛哭流涕,泣不成声。刑辩律师对此一定要予以理解,并给予其相应的时间,将积蓄的委屈等倾诉出来。否则,不仅会显得有些不近人情,而且也不利以后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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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达、通报亲属对犯罪嫌疑人的关心、关注

亲属的关心无疑是对犯罪嫌疑人最大的安慰。刑辩律师应详细向其说明亲属的关心情况,比如亲属表示的问寒问暖的话语、是否缺衣、少钱等;妻儿父母愿意与其共渡难关;配偶、父母或子女的生活与学习状况;案发后亲属为保证生活正常进行所采取的多种方法措施等。从而让犯罪嫌疑人感觉到生活上的温暖,让其理解亲属并不会因此让其失去生活的希望或阳光,让其在羁押期间相对安心、消除后顾之忧。

3、开导其理性、心平气和地面对现实

对此可以借鉴、引用一些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方法等予以开导。尤其可以用与其同监室的可能获得较重处罚的例子,让其获得心理上的相对平衡,引导其转换角度思考问题。同时,向其表示亲属和律师愿意与其一起共同面对困难、解决问题。当然,如何在理性和心平气和之间做出选择需要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有些案件,可能受到的处罚不会太轻或者过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较大,此时应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其勇敢面对;者案件的相关事实比较明确、证据比较充分,犯罪嫌疑人仍然十分乐观或反应激烈,则应适当地引导其客观、心平气和地看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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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导其消除心理落差

许多犯罪嫌疑人,尤其是职务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在羁押前往往生活条件较好,羁押后往往心理落差巨大。对此,可以引导犯罪嫌疑人思考位居高位、生活富裕前的生活方式,“一夜回到解放前”并不一定是绝路一条,既然以前可以承受,现在亦未尝不可等。也可以引导其结合其自身的专业技能,“畅想”以后的生活、工作状态,使其看到生活的希望。

5、引导其适当地从事一些活动

比如可以经常给家里人写信、适当读书等,尽量通过外在的行为减少其思考负责问题的精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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